襄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3人!
2022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受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2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2年4月14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4.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报名注意事项详见《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0-3607816。
四、资格初审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00至 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四)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五、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一)缴费确认: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三)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单独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面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开考前考生人数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取消聘用。
如单独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为了提高招聘效率,满足用人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需要,少数因单位偏远、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如医学影像、护理等),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四)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六、准考证
(一)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9: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7816。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全部进入面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5.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八、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九、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讲课、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二)面试前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四)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一、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二)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三)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5)、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4月20日至4月22日到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考务科(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2号,办公楼3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十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考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逐级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六、其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在招聘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襄阳人事考试网。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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